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服务使用者(以下简称“会员”)在使用 Murple Inc.(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云端 Murfy 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时,会员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
本文件的正式版本为韩文版。以下内容为译本。如译文与原文存在差异,以原文为准。
本条款旨在规定服务使用者(以下简称“会员”)在使用 Murple Inc.(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云端 Murfy 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时,会员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
① 本条款所使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② 关于本条款所使用术语的定义,除本条第1款规定的以外,依照相关法令及各服务政策的规定;相关法令及各服务政策未作规定的,依照一般商业惯例。
① 本条款通过公司运营的网站(https://murfy.ai/)进行公告后生效。
② 在注册会员时同意本条款的会员,自同意之时起适用本条款;条款经修订的,自修订后条款生效之时起适用修订后的条款。
③ 公司可在不违反「关于约款规制的法律」、「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的法律」等相关法令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
④ 公司修订本条款时,应载明适用日期及修订理由,并与现行条款一并自适用日期7日前起至适用日期前一日止在服务首页进行公告;对使用者不利或重要内容的修订,应提前30日以上进行事先公告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在此情况下,公司应一并告知“会员在生效日前未表示拒绝的,视为同意变更”之意,对于对使用者不利或重要的变更,应同时采用电子邮件等单独通知方式。
⑤ 会员有权不同意修订条款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对本条款的变更有异议的会员,可通过注销会员解除使用合同。
⑥ 会员在修订条款生效日前未注销会员或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同意修订后的条款。
本条款未明确规定的事项,依照公司所提供服务条款的宗旨、电气通信基本法、电气通信事业法、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的法律、青少年保护法以及大韩民国其他相关法令的规定。
① 希望使用服务的客户在会员注册程序中同意本条款,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提出使用申请,并经公司批准其申请内容、完成会员注册程序后,公司与使用客户之间的使用合同即告成立。
② 会员注册时,通过勾选“同意本条款”框或点击按钮,即完成对本使用条款的同意意思表示。
③ 使用合同成立后,公司依照本条款规定向会员授予会员ID。
① 希望使用本服务的使用客户应在注册为会员后提供公司要求的个人信息。
② 公司为确认本人身份,必要时可要求进行身份认证。
③ 申请使用时,必须填写使用客户的真实姓名及最新信息。
④ 盗用他人名义申请使用的会员,其所有ID将被删除,同时可能依照相关法令受到处罚。
① 使用客户通过合法程序使用准确信息提出使用申请,且公司在业务及技术上不存在问题的,公司原则上承诺该使用申请。但对于属于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使用申请,公司可不予承诺,或经事后确认取消承诺或解除合同。
② 属于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限制对使用申请的批准,并可在相关事由消除前保留批准。
① 会员可在服务内查阅管理本人个人信息的页面,并可随时在该页面查阅和修改本人的个人信息。
② 会员ID原则上不得变更。
③ 会员应为使用服务而诚实地管理本人的信息。
④ 会员ID的一切管理责任由会员承担,会员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
⑤ 公司依据会员ID履行各项使用者管理业务。
⑥ 因使用客户注册的会员ID及密码而产生的使用上的过失或第三方的不正当使用等,一切责任由该使用客户承担。
⑦ “会员”发现“ID”及“密码”被盗用或被第三方使用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遵从“公司”的指引。
⑧ 在第7款情形下,因该“会员”未将相关事实通知“公司”,或虽已通知但未遵从“公司”的指引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公司”不承担责任。
① 公司依照相关法令的规定,努力保护包括会员注册信息在内的会员个人信息。
② 对于因会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泄露的信息,公司不承担责任。
③ 公司为确认本人身份,必要时可在告知会员或会员注册申请人相关理由后,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或可替代身份证的证件。
④ 有关会员个人信息处理的具体事项依照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同意与对本条款的同意分别取得。
① “公司”向“会员”发出通知时,除本条款另有规定外,可通过服务内的电子邮件地址、站内信、手机号码等方式进行。
② “公司”向全体“会员”发出通知时,可通过在“公司”公告栏公示7日以上代替第1款的通知。
① 公司应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尽最大努力向会员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② 为提供稳定的服务,即使在非因公司原因导致设备发生故障或灭失的情况下,除有不得已的事由外,公司亦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恢复。
③ 为使会员能够安全地使用服务,公司建立用于保护会员个人信息的安全系统,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④ 会员提出的意见或不满经客观认定为正当的,公司应经适当程序立即处理。
⑤ 在使用合同的签订、合同事项的变更及解除等与会员之间合同关系的程序及内容等方面,公司努力为会员提供便利。
① 会员应遵守本条款规定的事项、公司制定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公司公告的事项。
② 会员的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等使用合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网站上进行修改。
③ 会员在选定ID及服务内使用的其他名称等时,不得使用属于下列各项的内容。
④ 未经公司明确同意,会员不得将服务使用权限及其他使用合同上的地位出售、赠与他人。
⑤ 会员不得将公司提供的服务用于原本使用目的以外的用途。
① 公司提供以下服务:Murfy - 学术论文文本编辑器
② 公司自批准使用客户的使用申请之时起提供服务。
③ 公司可对使用本服务的会员划分等级,对使用时间、使用次数、所提供服务的范围等进行细分,在使用上实行差别待遇。
④ 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免费服务和付费服务。
⑤ 有关付费服务支付及退款的事项,依照第16条(国内支付)、第16条之二(境外支付)、第16条之三(退款政策)及第16条之四(境外支付的退款)的规定。
① 公司在将新服务正式商用化之前,可面向会员在一定期间内提供以测试为目的的服务。
② 对于以测试为目的的服务,为保证服务稳定性等,可能对服务数据进行变更、添加、删除等。
③ 在提供以测试为目的的服务时,公司为发现错误及稳定服务,可收集使用者所用PC的配置信息。
① 有相当理由时,公司可根据运营上、技术上的需要变更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② 服务的内容、使用方法、使用时间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前7日以上在相应服务首页公示变更理由、变更后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日期等。
③ 公司可根据公司政策及运营需要,修改、中止、变更免费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① 公司向大韩民国境内的使用者提供以韩元(KRW)进行的支付,此时由公司直接作为销售者供应服务。
② 国内支付通过公司指定的电子支付代理机构(PG)处理。对于定期支付(订阅),使用者的支付手段信息(账单密钥)将被安全保管,并在每个支付周期自动扣款,使用者可随时取消支付,以停止自下一周期起的扣款。定期支付金额上调或免费试用自动转为付费服务的,公司将依照相关法令事先告知并取得必要的同意。
③ 对国内支付征收的增值税等税费依照相关法令处理,可能包含在标示价格中或另行加收。
④ 国内支付的退款依照第16条之三(退款政策)的规定。
① 对于大韩民国以外地区的使用者或使用境外支付手段的使用者,公司可提供通过 Paddle.com Market Ltd(以下简称“Paddle”)以美元(USD)进行的支付。
② 对于境外支付,Paddle 作为法定销售者(Merchant of Record)负责支付处理、发票开具、订阅续订、退款及拒付(chargeback)争议处理,公司具有通过 Paddle 供应服务的供应者地位。
③ 对境外支付征收的增值税(VAT)、销售税(Sales Tax)、商品及服务税(GST)等各国交易税,由 Paddle 依照相关法令计算·征收·收取·申报,并可能在标示价格之外另行加收。
④ 使用境外支付时,使用者除适用本条款外,还适用 Paddle 的买方条款(Paddle Buyer Terms)及 Paddle 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⑤ 境外支付金额以美元(USD)标示·收取,实际扣款金额可能因使用者所用发卡机构或支付手段提供商的汇率·手续费政策而有所不同。
⑥ 即使由 Paddle 负责支付·税务·退款及争议处理,有关服务本身的提供、瑕疵及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仍由公司承担。使用者可直接向公司客服中心提出有关服务的咨询及争议。
① 本条适用于依照第16条进行的国内(韩元)支付中,已超过依照第16条之五(撤回要约)规定的撤回要约期间的支付。撤回要约期间内的退款优先于本条,依照第16条之五的规定全额处理,不作任何扣除。本条规定的信用卡支付退款标准及程序如下:
② 部分退款
③ 追加退款申请:会员在获得部分退款后,仍可就剩余金额申请追加退款,但仅限于自基本支付日起1年内。
④ 退款方式:会员申请退款时,应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退款申请理由及支付信息。
⑤ 结算及抵销处理:对于已完成结算的交易,退款金额将从下一次预定结算金额中抵销处理。
① 境外(Paddle)支付的退款不适用本条款第16条之三(国内支付退款),而适用本条、Paddle 买方条款及支付国家的消费者保护法令。
② 使用者可通过公司客服中心(电子邮件等)或 Paddle 申请境外支付退款,能否退款·退款金额·期限依照 Paddle 买方条款及支付国家的强制性消费者法(例如:欧盟·英国的14日撤回权,以及基于对数字内容立即履行的同意而产生的例外等)确定。
③ 退款原则上通过 Paddle 退回至原支付手段,处理所需期间依照 Paddle 及信用卡公司的政策。
④ 尽管有本条规定,在大韩民国有惯常居所的使用者,无论使用何种支付手段,均受「关于电子商务等中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等国内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法令的保护。
① 使用者可自付费服务支付日或服务可使用日中较晚到来之日起7日内撤回要约。
② 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的,撤回要约受到限制。
③ 依照第2款第2项对撤回要约的限制,仅限于公司在支付页面等处明确告知该事实并取得使用者同意(例如:对立即开始使用的同意)的情形。未经上述告知及同意程序的,使用者可依照第1款撤回要约。
④ 撤回要约时,公司应自收到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该价款,并要求支付手段经营者停止或取消价款收取。撤回要约期间内的退款不扣除违约金。
① 未成年会员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支付付费服务的,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依照「民法」撤销该合同。但未成年人以欺诈手段使他人相信其为成年人,或使他人相信已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不在此限。
① 公司可向会员提供被认为是使用服务所必需的各类信息。
② 公司可出于改进服务及向会员介绍服务等目的,在取得会员同意的前提下要求提供额外的个人信息。
③ 公司在付费服务支付前,在支付页面等处告知下列事项,以使使用者能够明确知悉:1. 商品名称及提供内容,2. 含增值税的总支付金额,3. 支付周期及下次预定续订日与预定金额,4. 解约方法,5. 撤回要约的期限·方法及限制事由。对于境外(USD)支付,还应一并告知实际扣款金额可能因标示币种及发卡机构的汇率·手续费而有所不同的事实。
① 公司原则上全年无休、1日24小时提供服务。
② 尽管有本条第1款规定,公司因紧急且不得已的事由,可不经预告暂时限制或中断服务。
③ 因国家紧急状态、停电、服务设备故障或服务使用量激增等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公司可限制或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务。
④ 公司可将服务划分为特定范围,并对各范围分别指定可使用时间。
⑤ 为稳定提供服务,公司在必要时可实施定期检修。
① 公司珍视会员发布的内容,并尽最大努力加以保护,防止其被篡改、毁损或删除。
② 会员许可公司在提供服务(存储、备份、同步、显示及处理会员请求的 AI 功能)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复制·传输会员的内容。公司不将其用于上述目的以外的用途。
① 会员在服务内发布的内容,其著作权归属于发布该内容的会员。
② 会员不得擅自加工·销售其他会员发布的内容或公司提供的资料等,进行商业性使用。本款不适用于会员本人创作的内容。
① 会员希望解除使用合同时,可随时通过网站上的会员注销申请解除使用合同或要求中止使用。
② 会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违反或属于本条款第12条(会员的义务)内容的,公司可限制其使用并解除使用合同。
① 对于与会员使用服务相关、因公司的故意或过失而给会员造成的损害,公司负有赔偿责任。
② 公司依照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对因付费服务中止·故障给会员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
① 因战争、事变、自然灾害、国家紧急状态、难以解决的技术缺陷及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而无法提供服务的,公司免除责任。
② 对于因可归责于会员的事由导致的服务中止/使用障碍,公司不承担责任。
③ 因骨干电信运营商中止电信服务或未正常提供电信服务而给会员造成损害的,公司免除责任。
④ 本条的免责不适用于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以及依照「关于约款规制的法律」·「消费者基本法」等强制性法令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损害由公司与会员双方的事由共同造成的,公司的责任根据其过错程度确定。
① 本条的任何规定均不排除或不当限制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产生的责任,或依照「关于约款规制的法律」、「消费者基本法」等相关强制性法令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② 公司可提供基于人工智能(AI)的功能(以下简称“AI 功能”),AI 功能生成或建议的包括文句、代码、摘要、翻译、参考文献在内的一切产出物(以下简称“AI 产出物”)均按“现状(as is)”提供。
③ AI 产出物可能包含不准确或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即所谓的“幻觉”),公司在第1款的范围内不保证 AI 产出物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或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
④ 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 AI 产出物之前对其内容进行审查·验证。AI 产出物不能替代法律·医疗·税务·财务等专业人士的判断或学术验证。
⑤ 使用者将 AI 产出物用于学术论文等时,有责任遵守关于抄袭、作者身份(authorship)、引用准确性、研究伦理以及相关学术期刊·学会·所属机构的政策,与此相关的学术诚信(academic integrity)责任归属于使用者。
⑥ 有人主张 AI 产出物侵害第三方权利的,公司依照相关法令受理举报并采取必要措施。
① 本条款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在相关法令中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
② 使用公司其他付费服务的会员,依照公司另行制定的条款及政策。
③ 公司与使用者之间因服务使用而产生的纠纷,其诉讼应向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提起。但会员为消费者的,优先适用第5款规定的管辖。
④ 公司与会员之间提起的诉讼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⑤ 尽管有第3款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使用者可向起诉时管辖其住所或居所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受使用者惯常居所地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法令的保护。
本条款以韩文版和英文版提供。以韩文版为正本,韩文版与英文版内容相冲突时,以韩文版为准。但使用者惯常居所地的强制性法令要求以特定语言版本为准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款自2026年7月14日起施行。(上一施行日:2025年8月25日)